首案落槌 海口建立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机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1 17:02:00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海宁 通讯员 聂秀锋 曾猛

7月1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通过推动构建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机制,成功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为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筑牢安全防线。

据了解,龙华区法院在审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中本应由侵权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却违规使用了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让本应由侵权责任人承担的成本转嫁给医保统筹基金,这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当流失,更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运行产生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龙华区法院向龙华区医保局发出全市首份医保基金司法建议书,提出三项创新性核心举措:一是建立“法院即时移送线索→医保核查→及时反馈”的高效信息协同快查机制,确保线索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构建“法院出具退还建议书到医保追缴”的全流程追偿闭环体系,实现追偿工作的无缝衔接。三是探索诉讼新机制,推动医保局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促成伤者赔偿与医保追偿在同一案件中解决,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6月30日,龙华区法院与区医保局共同签署了《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和《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方案》,双方共建“信息核查、全流程追偿、诉讼参与”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形成海口首个“司法—医保”全链条追偿规程。

在随后龙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中,龙华区医保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该案中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按理应该由被告承担,但原告使用了医保基金进行支付。被告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上述使用的医保基金未超出交强险限额,故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此笔费用。经法院委托调解中心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向医保局全额支付医保基金垫付的1948.58元,成为海口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机制的首个成功案例。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