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酒后反目?打出“罗圈仗”都吃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2 17:48:00    


原告王某和被告岳某是一对朋友,王某酒后二人发生口角并厮打。正巧岳某的四个朋友去找岳某吃饭,见状立刻上前“帮忙”,几人把王某打伤……近日,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这起朋友间因琐事引起的“罗圈仗”没有赢家。

据了解,原告王某与被告岳某是朋友关系。3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在铁西区某店饮酒后在路边与岳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高某、马某、张某、赵某前往铁西区某店找岳某吃饭,发现二人互相殴打,四被告就与被告岳某一起将原告打伤。原告住院,诊断为头皮擦伤、多处挫伤。公安部门对原告行政拘留5天,对其他几被告行政拘留15天。岳某称,不同意赔偿,原告拍片子过多,主张赔偿金额过多。

法院认定事实为,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在铁西区某饭店饮酒过后,在路边与岳某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与岳某互相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高某、张某、马某、赵某找岳某吃饭时,发现岳某与王某在互相殴打,随后四人殴打王某。当日王某被送至医院,诊断头部受伤,住院7天。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与岳某相互殴打,其他四人对王某进行殴打,王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对于王某的合理损失,法院认定岳某、高某、张某、马某、赵某五人承担70%。综上,依照《民法典》规定,岳某、高某、马某、张某、赵某应赔偿王某7千多元。

全媒体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