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新政9月1日起施行 精细化管理助推城市交通与环境双提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9 10:03:00    

9月1日起,荆州市中心城区将正式实施货车禁限行管理新规。新规依托分级管控、放宽轻型货车通行限制、强化智慧监管等措施,推动城市交通效率与环境质量协同提升。

当严则严,能宽即宽。新规一方面放宽对轻型货车的限制,为企业与驾驶员提供更多通行便利;另一方面,依托全新开发的货车智慧监管平台,全天候抓拍货车闯禁行行为,大幅提升管控精准度与效率。

精细管理 便民通行

货车因车身大、车速慢,在高峰时段易加剧道路拥堵。加上我市中心城区部分主干道建设年代较早,受基础条件制约,扩建困难,道路偏窄,如北京路、江津路、园林路、江汉路、红门路等,货车通行时易造成会车困难,进一步加剧交通堵塞,降低道路运行效率,优化货车通行管理迫在眉睫。

新规明确对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重型挂车、中型挂车、轻型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等九类货车进行分级管控,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

“货车禁限行区域分为外环区、内环区、古城区,和原来相比,区域适当延伸,车辆类型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要求作了适当调整,对轻型货车的通行条件显著放宽,除古城区域及早晚高峰时段外,其余路段和时段均允许通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大队教导员李立宝介绍,在放宽通行限制的同时,荆州交警同步升级了智慧监管系统。新开发的货车监管平台,可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实时追踪,自动核验通行证的有效性与行车路线合规性。

明确规定 分级管控

外环区域:王家港路(豉湖渠南路至江津路,不含)—江津路(王家港路至月堤路,不含)—月堤路(江津路至荆江大堤,不含)—荆江大堤(月堤路至九阳大道,含)—九阳大道(荆江大堤至复兴大道,不含)—复兴大道辅道(九阳大道至西环路,不含)—271省道(复兴大道至拍马大道,不含)—拍马大道(271省道至荆州大道,不含)—高阳大道(207国道至武王大道,含)—武王大道(高阳大道至207国道,含)—枣林南街(武王大道至318国道,含)—318国道(207国道至东方大道,不含)—东方大道(318国道至豉湖渠南路,不含)—豉湖渠南路(东方大道至王家港路,不含)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重型挂车、中型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时段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挂车、中型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在复兴大道主道、引江济汉渠顶公路、枣林南街(武王大道至318国道)、武王大道(枣林南街至高阳大道)通行。

内环区域:三湾路(荆江大道至荆沙大道,含)—荆沙大道(三湾路至东环路,含)—荆州大道(东环路至复兴大道,含)—复兴大道辅道(荆州大道至西环路,含)—西环路(复兴大道至荆江大道,含)—荆江大道(西环路至红星路,含)—跃进路(红星路至三湾路,含)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全时段禁止重型货车、重型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西环路22时至次日6时除外)。6时至22时禁止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中型挂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通行。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挂车通行(轻型厢式货车除外)。

荆州古城区域:全时段禁止货车、挂车通行。

一键申领 码上通行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大队民警陈云龙介绍,因城市居民生活、市政建设、工业生产、应急抢险、工程救援、垃圾运送、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管理区域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电子通行码后,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申请人需要提前备好车辆保险图片、车辆图片、运输合同等资料,登录“交管12123”APP后,依次点击“更多”,看到“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模块,点进去后选择申领车辆,根据提示步骤来完成申领。通常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布通行证。

值得注意的是,国Ⅳ排放标准限值的柴油货车,禁止驶入内环部分区域(西至东环路、东至三湾路、北至江津路、南至北京路),即使申领通行证,也不会通过申请。

此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全时段禁止进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通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限值的柴油货车全时段禁止进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通行。轻型封闭式货车、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军警车辆、消防车、应急抢险车不受通行限制。过境货车可绕行沪渝高速、二广高速、318国道、207国道(荆门交界至318国道)通行。

智慧监管 宽严相济

在放宽部分货车通行限制的同时,荆州交警同步强化了禁限行监管力度,监管平台将对货车行驶轨迹进行实时追踪与分析,自动识别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行为。

“即便已申领通行证,平台也将自动比对实际行驶路线与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线路是否一致。一旦发现违规,电子警察将实时抓拍取证。”李立宝说。

荆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新规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秩序部门正加紧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牌。9月1日至10日为宣传提示期,期间对闯禁行车辆,荆州交警将以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自9月11日起,将正式启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功能,依法进行处理。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通行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杜天)

编辑: 袁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