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

(2025)吉0104执恢313号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暂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王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依法申报财产,或通过隐匿财产、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柳南区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公告。柳南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关于覃喜宏、周鹏飞与代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代君逃避执行